1. 如果尚未收到確診隔離治療通知書,依中央勞動部2022年5月20日公告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可作爲請假證明。
2. 勞動部2022年5月20日公開說明,勞工因故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,可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提供給雇主(2022年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,可於2022年5月21日起算30日內)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30日1.自2022年5月30日起在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」系統新增「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」功能,符合下列2條件民眾可申請:
(1)2022年5月1日至5月26日確診,但仍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。
(2)2022年5月27日起確診,未於三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。
2.符合者,可以透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平台(https://dvc.mohw.gov.tw)進行申請。
1.您可以透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平台(https://dvc.mohw.gov.tw/)進行申請PCR或快篩陽性檢驗結果數位證明。
2.詳細操作方式可至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查詢( https://covid19.mohw.gov.tw/ch/np-5345-205.html)
1. 2022年5月16日起可以修正,但不回溯,「確診者自主疫調回報系統」填報後,送出前一定要確認資料正確性,以便可以即時發送隔離通知書。如萬一真有需要修改,於初次填報24小時內可至原連結進行編輯1次,但編輯1次後、或超過初次填報24小時後,就無法再以至原連結或由衛生單位編輯方式修改。請民眾注意以上填報原則,以免造成延遲發送。
2. 身分使用一次性是為了資安考量,若不是使用疾管署發送簡訊所提供的網址,而是自行在網頁打上網址登入,就會出現類似情況。民眾應使用簡訊所收到的網址點入填寫,請不要自行填打網址。
3. 若有填表問題,建議您撥打1922或02-7756-3970請求相關協助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9日1.並非所有的確診者皆須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,符合中央所列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者,得由醫師開立相關藥物。
2.您可透過以下方式經醫師診斷有需要直接開立抗病毒用藥後,取得相關藥物。請依醫囑服藥,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。
(1)視訊診療:建議優先預約配賦醫院(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MPage/7UrQaVdMWdvd2J_l1wyehA)。
(2)電話問診:2022年5月10日起,開放醫師針對確診居家照護者,以「電話問診」代替或輔助視訊評估及問診。
(3)親友代為看診:2022年5月13日起,開放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之COVID-19確診者,可由親友代為看診,以評估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。
①查詢新北市急救責任醫院防疫急門診掛號及看診方式(新北市急救責任醫院防疫急門診開設資訊:https://www.health.ntpc.gov.tw/basic/?mode=detail&node=9828)。
②非居隔親友攜確診者健保卡及確診證明(可使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同時顯示身分證字號之健保快易通APP截圖)。
3.醫師進行抗病毒藥物使用評估,詳細說明效益與副作用,經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,即可開立處方箋。倘機構釋出處方箋,由親友持處方箋
至Paxlovid配賦醫院或機構媒合之社區藥局領取藥品,無親友代領者由社區藥局藥師送藥到府。
4.費用比照一般門診診察費、藥費依健保支付標準規定辦理。掛號費依各家醫院規定收取。
1.目前中央核准COVID-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:輝瑞(Paxlovid)、默沙東(Molnupiravir)。
2.2022年5月23日起修訂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如下:
(1)Paxlovid: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2歲(含)以上且體重40(含)公斤以上病人,並有下列任一情形者。
(2)莫納皮拉韋(Molnupiravir):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之18歲(含)以上病人,有以下任一情形(不含懷孕),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。
◆癌症◆糖尿病◆慢性腎病◆心血管疾病(不含高血壓)
◆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(僅適用Paxlovid,不適用莫納皮拉韋)
《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及產後婦女之臨床資料,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,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》
◆慢性肺疾(間質性肺病、肺栓塞、肺高壓、氣管擴張、慢性阻塞性肺病)
◆結核病
◆慢性肝病(肝硬化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、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)
◆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
◆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失智症
◆BMI≧30(或12-17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)
◆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(HIV感染、先天性免疫不全、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、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)
註:原列入重症高風險因子之「吸菸或已戒菸者」,即日起依專家會議決議自用藥條件移除,「吸菸或已戒菸者」須搭配任一其他風險因子,方符合用藥條件。
3.請向醫師說明清楚自身的狀況和有在使用的慢性病藥物,讓醫師做完整評估是否合宜開立處方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26日(a) 隔離治療通知書。
(b) 解隔離通知書(離開醫院時會收到電子通知書)。
(c) 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。
(若下轉返家隔離會收到a、b、c 3張,若非下轉直接解隔只會拿到a、b 2張)
※ 20歲以下或無自有手機民眾,2022年5月9日起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居隔書簡訊予「指定代收人或法定代理人手機」。
※ 收到附有電子通知書連結之簡訊,請務必下載並自行妥善保存,三天後連結失效將不再補發。
不可以,確診者仍維持「7+7」,也就是7天居家隔離+7天自主健康管理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8日1. 如有發燒等症狀,建議透過視訊或電話預約方式看診。
2. 如無法預約視訊診療,或視訊診療無法處理,可聯繋衛生局依其指示,以防疫車隊、同住親友接送、自行前往(如步行、自行駕/騎車)或確診者陪同就醫。
3. 惟應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與他人交談,報到時主動告知院所為確診個案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21日居家照護期間,若出現以下警示症狀時,請立即聯繫所屬責任醫院或119、或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,以防疫車隊、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(如步行、自行駕/騎車)醫院,惟應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與他人交談,報到時主動告知院所為確診個案。
1. 喘(坐著就會喘)或呼吸困難
2. 持續胸痛、胸悶
3. 意識不清
4. 皮膚、或嘴唇、或指甲床發青
5. 無發燒(體溫<38度)之情形下,心跳>100次/分鐘
6. 無法進食、喝水或服藥
7. 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
1. 確診者A距當次確診發病日(無症狀者,以確診採檢日計算)後3個月內,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,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-19相關症狀,無須匡列為接觸者。
2. 若確診者A個案,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,如於暴露後出現COVID-19相關症狀,且經研判非其他病因所致,則建議進行快篩或PCR採檢,如檢驗為陰性,則無須匡列為接觸者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9日同住未確診者「隔離至全戶最新個案B之確診日後3+4」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9日1. 發燒超過48小時,或高燒>39度合併發冷/冒冷汗。
2. 退燒後持續活動力不佳。
3. 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/喘或胸悶、胸痛。
4. 持續性的嘔吐、頭痛或腹痛。
5. 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未解尿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8日1. 腦炎重症前驅症狀:體溫>41度,意識不佳,持續昏睡,持續頭痛,持續嘔吐,肌躍型抽搐,抽搐,步態不穩。
2. 抽搐,意識不佳,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,唇色發白或發紫,血氧飽和度低於94%,肢體冰冷合併皮膚班駁、冒冷汗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22日(a) 以119救護車為原則,請優先聯絡所屬責任醫院進行安排。
(b) 輔助方式:以防疫車隊、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(如步行、自行駕/騎車)等方式進行,應先通知衛生單位。
(a) 以防疫車隊為原則。
(b) 輔助方式: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,得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(如步行、自行駕/騎車)等方式進行。
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,得以防疫車隊、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返家(如步行、自行駕/騎車)等方式進行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8日可以,請外送員將食物放在家門口,外送員離開後再拿取,不可離開家大門(例如去公寓/大廈一樓拿取,或出租套房共用走廊),並盡量使用線上付款,避免有金錢接觸。
更新時間:2022年5月18日